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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十佳机关党建创新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高歌 日期:2016-05-16 浏览次数: 字号:[ ]

等级     部门号                      湖直委电[2016]18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十佳机关党建创新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各县区机关工委:

积极探索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推动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十佳机关党建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各县区机关工委按照“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在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均可参评。以2015—2016年度的工作为主,如果前些年开展并延续下来的创新活动,近年来又有新的发展,也可纳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标准

1.机关党建工作内容相对以往有创新和突破,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与进步中,取得明显成效或产生积极影响。

2.积极探索符合时代发展、形势需要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的工作方法,独特新颖、富有成效。

3.紧贴中心任务、紧贴党员干部思想实际,不断创新机关党建工作载体,实践效果好,具有一定影响力。

4.能够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等机制,形成较为完善而管用的机关党建工作运行体系和长效机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三、体例要求

选送的成果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如下要素:(1)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特色;(3)成效与反响。

文本主旨清晰、特点鲜明、层次分明、语言生动,字数在3000字左右。

四、提交办法

成果申报截止2016年8月30日。

在A4纸质文本的首页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位文本的电子版,以及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报送至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联系人:郑钰,电话:2398806,676573,邮箱:hz2398806@163.com)。

五、评选程序和方法

1.申报的创新成果以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和县区机关工委为单位,在自行组织评审的基础上,统一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

2.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力量对申报的项目逐一审查,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正式参加评选的候选项目。在此基础上,市直机关工委组织评审人员对候选项目进行打分评定,确定“十佳创新成果奖”和“十佳创新成果奖”提名名单,提交工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3.对评定的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奖,市直机关工委将在明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在湖州机关党建网、《机关党的工作》信息专刊等分期刊登,并将编印分发,供学习交流。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把质量关,确保拟推荐的成果能够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最高水平。

2.规范程序。申报材料应经过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县区机关工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填写《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发扬民主。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推荐,对拟推荐的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附件:2015-2016年度“十佳机关党建创新成果”申报表

 

 

 

中共湖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附件:

2015-2016年度“十佳机关党建创新成果”申报表

 

申报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成果名称

县区机关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机关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直机关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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