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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纪委关于“端午”期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部门:高歌 日期:2016-07-28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党委、纪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直属有关单位纪检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抓早抓小,取得了良好效果。端午将至,现就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以下要求:

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做到省纪委“十二个严禁”要求,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各地各单位一律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提货卡、礼券、电子预付卡等节礼,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接待,不得组织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及健身活动,不得违规发放福利。各级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节礼,不得公车私用,不得违规接受吃请,不得违规参与公款旅游或私人安排的度假旅游。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反对“四风”、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形成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端午期间,市纪委将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也要紧盯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保持高压态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和回潮。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开展“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网上举报:http://www.hzsjw.gov.cn/jb




                                 中共湖州市纪委              

                                 2016年6月6日












































































































































中共湖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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