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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宣讲进党校|黄辉检察长作新时代法律监督专题报告
发布部门:党校教务处 日期:2022-05-10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6日,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走进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中共湖州市委党校),以《加强新时代的法律监督,合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为题,为进修一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市委党校100余名学员参加了专题讲课。

讲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方位、中国检察制度的风雨历程、全面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法治建设等,交流如何加强新时代的法律监督,合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

“从西周的礼制开始,已经有法的雏形,到秦汉时期,演变为成文法......”“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引。”穿越时光,黄辉检察长带领大家回溯了法治的演变历程,中国法治更加深入人心,社会环境更加安全,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更强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更加凸显。他提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新时代的法律监督,与社会各界共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这个过程需要各级政法机关,同样也需要各级行政机关共同努力。

“我国的检察制度,御史制度是其雏形。从秦汉至明清,御史制度在我国古代社会存续了两千多年。”黄辉检察长以生动的案例向大家介绍历史上的“检察”元素,从封建制度时期到辛亥革命,再到新中国成立,回顾建党百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从无到有、由弱到强,虽历经风雨,仍不断开拓发展,承担越来越重要的职能作用。

检察制度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要有利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需要不断完善,不断克服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制度机制缺陷。伴随着检察发展的相关司法改革随之产生,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经历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三项改革”。黄辉检察长指出,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黄辉检察长向学员们深刻阐述了全面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多次怀孕逃避收监执行案、社区矫正人员非法行医案、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减刑案、吕挺烈士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2021年,全市不捕率27.01%,同比上升3.11%,不诉率20.52%,同比下降0.17%......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一组组鲜活的数据,给出了四大检察为什么要做优、做强、做实、做好的答案。

“检察机关不仅仅是司法办案机关,要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更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厚植党执政基础的政治机关,要通过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有意识地引领社会法治进步,促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黄辉检察长提出,要服务中心大局,深化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助推社会治理,引领正确的价值观,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键要通过检察履职助推国家治理。”

讲座后,现场掌声不断,湖州市委党校的学员们纷纷表示,收获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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