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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校园超市经营权招租公告
发布部门:党校财务处 日期:2023-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校园超市经营权招租公告

 

为提高院(校)后勤服务质量,规范院(校)管理,方便培训学员及教职工日常生活所需经学校同意,校园超市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超市位置

位于南大门传达室西侧,总面积约70平方米。

二、招租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

三、可经营范围

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办公用品、食品饮料、粮油等,不得出售香烟、酒、扑克牌等之类物品。

四、承包期限和承包费

(一)承包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好后才开始经营。若是续签下一年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在当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申请我方综合评价后决定是否续签。

(二)竞租人在我方提出签订合同后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与方签订合同,未与我方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经营

五、经营管理要求

(一)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二)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上级部门、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学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文明经营,服从学校管理。若有违法违规经营,学校有权告知有关执法部门,并要求承包者停业整改,并视情况给予500-10000元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中止合同。

(三)承包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借口转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校将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退回保证金余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者自负。

(四)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有害健康的商品,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所经营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五)具体经营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0:30(周末营业、节假日视情况再定)

)小卖部从业人员执行岗前培训,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文明经营。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的同类商品价格,随时接受学校及物价部门的抽查。

)在承包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期满后归学校所有,承包者不得擅自破坏和拆除。

)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均由经营者承担,价格按同期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执行,按月及时与学校结清,逾期交纳,学校将按结算金额的每日1%收取滞纳金。因经营需要另行铺设的供水供电线路的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但不得随意破坏经营场所,期满后归学校所有。

(十)实行安全责任制,所聘请的员工的安全由承包者负全责,如发生意外事故由承包者自负全部责任。

注意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污染等工作,开展文明、公平竞争经营活动,随时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与学校共同营造优雅的育人环境。

(十)超市所有从业人员要按照上级部门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六、招租办法

(一)竞租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市委党校公开竞租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上报校委会同意后方可确认。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526日至2023年6月217:00,逾时不受理。

(二)报名联系人谭老师,电话:2359098。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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