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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部门:办公室1 日期: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号:[ ]

    430日上午,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中共湖州市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务副院(校)长朱荣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副校长沈玉峰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中心组成员沈玉峰、汪洪生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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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我们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指引。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理论创新意义和实践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理论原创性和强大的实践引领力,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学说的创新性发展,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标志着我们党对生产力的认识实现了又一次飞跃。二要坚持学深悟透,全面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的深刻内涵。全校上下要切实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学细悟强认识,把握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党员干部完整准确掌握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识和能力。三要找准自身定位,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展现党校作为。要依托自身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四大职能,主动融入,为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传好科学真理之道,授好干事成事之业,解好成长成才之惑,为我市塑造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支撑发挥作用。要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推动相关体制机制、教学方式方法、科研管理等创新,积极出实招、献良策,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展现党校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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