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工作职责:
1、按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校(院)财务实施细则,编制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
2、负责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及其他经费的管理;
3、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校内各有关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统一会计核算、创收结算;
4、负责制定有关校(院)产及财务管理制度;
5、负责对校(院)产的采购进行财务监督;
6、负责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
7、负责各类经费的报销与银行账户的管理;
8、承担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负责人电话:
处长:尹铭芳
电话:0572-2359146